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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安全保护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审验
2003-12-17 11:53:43

重点安全保护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和计算机机房安全设计方案在建设前应当报单位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网监部门备案。计算机信息系统和计算机机房建成后,应当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安全服务机构进行安全检测。检测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安全检测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网监部门的监督。安全检测结论不论合格与否,都应当报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网监部门。
    流程图

 

 

一、重点安全保护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设计方案备案

重点安全保护单位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前,应当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设计方案报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网监部门备案。填写《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设计方案备案表》(可从广东省公安厅网监处网页或各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指定的网页下载,纸版一式三份,电子文档一份),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三份):

1、安全设计方案设计机构的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

2、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策略设计方案及其符合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等的说明(加盖设计单位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单位印章);

3、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技术设计方案(含安全专用产品的配置情况及其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安全服务配置及安全服务机构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其符合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标准、技术标准等的说明(加盖设计单位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单位印章)。

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网监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在《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设计方案备案表》加具备案意见。

二、重点安全保护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前安全检测

重点安全保护单位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前,应当委托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授权的安全服务机构进行安全检测,填写《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检测申请书》(可从广东省公安厅网监处网页或各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指定的网页下载,纸版一式三份,电子文档一份),并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三份):

1、安全设计方案设计单位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

2、安全工程承建单位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

3、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策略设计方案及其符合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等的说明(加盖设计单位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单位印章);

4、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技术设计方案及其符合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标准、技术标准等的说明(加盖设计单位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单位印章);

5、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及符合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等的说明(加盖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印章);

6、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建设工程实施文档(加盖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印章);

7、《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设计方案备案表》复印件。

安全服务机构应当将《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检测申请书》及相关资料(一份)报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网监部门备案,并报告安全检测的时间和地点。

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网监部门可以派员到场对安全检测过程进行监督,安全服务机构和重点安全保护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安全检测结束后,安全服务机构应当向重点安全保护单位出具安全检测结论。重点安全保护单位应当将安全检测结论报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网监部门。

三、重点安全保护单位计算机机房安全设计方案备案

重点安全保护单位在计算机机房建设前,应当将计算机机房安全设计方案报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网监部门备案。填写《广东省计算机机房安全设计方案备案表》(可从广东省公安厅网监处网页或各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指定的网页下载,纸版一式三份,电子文档一份),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三份):

1、安全设计方案设计单位的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

2、计算机机房安全设计方案及其符合国家关于计算机信息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计算机机房安全的专门标准的说明(加盖设计单位和计算机机房建设单位印章)。

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网监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在《广东省计算机机房安全设计方案备案表》加具备案意见。 

四、重点安全保护单位计算机机房使用前安全检测

重点安全保护单位在计算机机房使用前,应当委托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授权的安全服务机构进行安全检测,填写《广东省计算机机房安全检测申请书》(可从广东省公安厅网监处网页或各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指定的网页下载,纸版一式三份,电子文档一份),并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三份):

1、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

2、计算机机房安全设计方案及其符合国家关于计算机信息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计算机机房安全的专门标准的说明(加盖设计单位和计算机机房建设单位印章);

3、计算机机房安全建设工程实施文档(加盖承建单位和计算机机房单位印章);

4、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意见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5、《广东省计算机机房安全设计方案备案表》复印件。

安全服务机构应当将《广东省计算机机房安全检测申请书》及相关资料(一份)报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网监部门备案,并报告安全检测的时间和地点。

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网监部门可以派员到场对安全检测过程进行监督,安全服务机构和重点安全保护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安全检测结束后,安全服务机构应当向重点安全保护单位出具安全检测结论。重点安全保护单位应当将安全检测结论报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网监部门。

 

市公安局网监部门受理和咨询电话

  市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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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网监处 0755-25636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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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安局网监科 0757-3202182
东莞市公安局网监科 0769-2489000
肇庆市公安局网监科 0758-2962810
阳江市公安局网监科 0662-3366083
湛江市公安局网监科 0759-3258328
茂名市公安局网监科 0668-2912486
江门市公安局网监科 0750-3260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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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公安局网监科 0751-8462180
清远市公安局网监科 0763-3463441
汕头市公安局网监科 0754-8974518
潮州市公安局网监科 0768-2355279
河源市公安局网监科 0762-3267326
惠州市公安局网监科 0752-2829969
梅州市公安局网监科 0753-2169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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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公安局网监科 0766-8832826
          汕尾市公安局网监科 0660-3383506
        

 

省公安厅网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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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20831193268311125483111189

 

省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协会

电话:02083110555 

地址:广州市东山区北较场横路5号(省公安厅门诊部)对面

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设计方案备案表.doc
广东省计算机机房安全设计方案备案表.doc
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检测申请书.doc
广东省计算机机房安全检测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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